离婚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
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该雇员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取决于事故中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如果存在,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如果不存在则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1、侵权行为的发生。2、行为人存有过错。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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