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续展期限
发明专利权不可以续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且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前述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不可以续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商标续展什么时候申请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使商标权得以继续保留。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此期间不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商标续展手续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册证复印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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