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票开具应该由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然后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付款方(建业公司)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还有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一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只需要身份证即可)。
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当场办结。
工程发票开具的流程:
1、办理地点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
2、报送资料
(1)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下的:
代开发票申请表(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合同复印件;
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外经证原件(外来建筑);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上的或分包工程,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
施工方项目登记表、建设方项目登记表(需盖章确认);
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按规定不需要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有分包的还需提供总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原件、复印件,税票原件、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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