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伤残抚恤金有所增加
这次的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一)伤残抚恤金部分: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一级每月增加156.30元;二级每月增加147.70元;三级每月增加138.90元;四级每月增加130.30元。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并已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原伤残抚恤金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二)护理费部分: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的,在原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86.80元;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在原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69.50元;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部分护理依赖的,在原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52.1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部分: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按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此次调整情况为,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69.5元;其他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52.1元。
促进工伤事故防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高
从下月起,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费更多了!4月1日起,南京3万多家工伤保险参保企业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将调高,拟定从目前平均缴费工资总额的0.33%上调到0.75%。这一举措旨在保证工伤职工享受应有的工伤医疗待遇,促进单位进行工伤事故的防范。
全文9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