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濮阳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二、濮阳导游证核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导游人员资格证;
2、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等电子版;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承诺;
5、与经营执业地区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濮阳导游证核发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履行审查手续;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并告知驳回理由和需补正信息。
(3)决定:审查通过的,网上自动生成电子导游证,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制作电子导游身份标识发放给申请人。
四、濮阳导游证核发的材料是什么
身份证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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