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异。因为法院不会通知民政部门,需要当事人拿着原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以及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手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
1、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2、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同离婚证在夫妻关系解除上有相同的证明效果。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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