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让见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而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不让看孩子起诉的方法如下:
1、由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写好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活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要求对方配行使探视权;
2、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3、法院定立案的,原告缴纳诉讼费;
4、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
5、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执行判决内容;
6、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等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哺乳期如何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在哺乳期内,女方可以提起离婚,没有出现法定情况的,男方通常不可以提起离婚。离婚方式一般有2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如果是在哺乳期内,那么只有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并且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才会准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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