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件撕毁了怎么办?
1、只有一方结婚证撕了,那么就要申请补办结婚证,另一方完好的结婚证可不用补办,被撕毁一方携相关证件到民政局进行补办申请。
2、双方结婚证撕了,在撕毁程度比较大时,那么双方都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并进行结婚证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结婚证民政局有存根吗
有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政局是法定的婚姻登记部门,如今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业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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