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动合同终止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仲裁时效期间应从中断时开始重新计算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未能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则仲裁时效期间应暂停。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工人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雇主应满足法律规定的与雇员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因终止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二)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是过失解雇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的(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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