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不同:
1、占有的目的不同:前罪是单纯的妨害国家管理信用卡的行为;而信用卡诈骗罪则是利用信用卡进行相关的诈骗活动,还必须包括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犯罪程度不一样:冒用别人信用卡诈骗并非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同时触犯了前后两罪,由于两者存在吸收关系,应以后罪吸收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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