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
1、忠实义务,例如,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勤勉义务;
3、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其他法定义务。
一、有哪些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有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3、当事人所在公司、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4、当事人个人负担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怎么办
一般来说,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召集股东会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法定义务。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意味着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该项义务。在公司不按时召开股东会时,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要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在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对高管的定义有哪些
对高管的定义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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