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
二、非法占有的法律救济
非法占有人在对方未报警或提起诉讼之前尽快协商解决,并且归还他人物品,否则将依照非法占有罪(即侵占罪)处理。
非法占有的民事法律救济: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非法占有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吗
非法占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非法占有罪是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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