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训诫在刑法中是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一般与具结悔过同时出现,选择适用。2.在治安管理中是一个已经废除但仍在信访违法中适用的执法活动。3.在民事程序中是一种批评教育方式,一般与责令具结悔过同时适用。
一、无期徒刑具体是指什么
无期徒刑具体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法方法。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特点如下:无期徒刑适用于犯罪严重且无需判处死刑,但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无期徒刑的严厉具体表现在剥夺罪犯终身人身自由;而且刑法还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无期徒刑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对罪犯进行终身教育改造;无期徒刑并非孤立适用,一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反映出这种刑罚的严厉性;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拘役的特征是怎样的?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和对象都比较广泛。在适用方式上,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适用对象上,既包括严重的刑事犯罪,也包括一些较轻的犯罪。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随着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附加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而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主要刑种之一,其打击犯罪的作用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金刑适用的具体幅度与具体原则,导致罚金刑的适用在实践中随意性过大,这一点在一些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
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脱节,导致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只有根据刑罚中主刑罚的处罚档次建立规范的罚金刑处罚档次,才能真正做到罚金刑适用上的罪刑相一致。
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当然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