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更改夫妻共同贷款房产的名称?
时间:2023-09-03 18:30:08 4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以及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的优先受偿问题。虽然房屋和土地可以一并抵押,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获得其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转让。同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可以,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获得其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转让。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夫 妻 更 名 房 屋 抵 押 , 抵 押 权 是 否 有 效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变更姓名、名称的,不影响婚姻关系、不视为离婚。因此,夫妻更名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有效。在夫妻更名后,抵押权依然有效,夫妻双方仍需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履行抵押责任。然而,夫妻更名后,如果抵押物发生损害,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综上所述,夫妻更名房屋抵押,抵押权有效。

夫妻更名房屋抵押,抵押权有效。但需注意,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时,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获得其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转让。同时,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夫妻更名后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变更姓名、名称的,不影响婚姻关系、不视为离婚。因此,夫妻更名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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