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需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申请要进行审核,一般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步骤。公告这一程序属于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成立所特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须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告,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最后程序。
一、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法吊销企业法人的八种情形如下: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6个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后,不申请注销登记;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检,逾期仍不接受年检的;
7、模仿、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从事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普通合伙企业不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为非公司私营企业,不是法人;规范合伙企业的有合伙企业法。有限公司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规范公司的为公司法,二者不可相互转换。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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