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可以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可以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决失效。
羁押了7个多月后,如果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就可以被判缓刑:
1.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如果犯罪情节较轻;
3.如果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如果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将会被宣告。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 拘役执行期限已过二分之一以上;
2. 刑罚执行期限剩下三分之一以上;
3. 认罪认罚;
4.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5. 未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被判处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执行期限的二分之一以上,但管制犯和拘役犯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个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宣告,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但是,缓刑不是刑罚的全部,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被判处缓刑的,不能直接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并不代表刑罚的免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仍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同时,缓刑的宣告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认罪认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如果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就可以被判缓刑。但是,缓刑不是刑罚的全部,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仍需接受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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