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玩城老板刘某从6月开始就遭到王某的恶意敲诈勒索,认为虽然自己是守法经营,但是为了息事宁人,害怕举报被查就会影响店里的生意。于是刘某先后给王某6.5万元,可对方依然不肯罢休,继续敲诈刘先生,并拨打报警电话恶意举报。现已被警方抓获,据调查王某选择的敲诈勒索对象包括多家电玩城等娱乐场所,也就是说刘某的电玩城仅仅是众多敲诈勒索的对象之一。那么王某这种敲诈电玩城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呢?又应该怎么处罚呢?
一、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条件包括:
1、敲诈勒索罪的客体: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即不仅包括财物还有人身权益。
2、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发出威胁的方式和实施的侵害行为可以多种多样。
3、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新闻中的王某为了获得非法高额财物,多次恶意报警、多次敲诈威胁刘某,要挟刘某不给钱就举报,使刘某产生恐惧,迫使给出6万余元,符合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三、敲诈勒索罪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王某多次敲诈勒索了6万多元,达到了数额巨大的量刑和标准,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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