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不少于6个月);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一定比例上的自有资金;
(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取程序
办理流程: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5份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3份
3、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未婚或离异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原件1份配偶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也需提供1份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原件3份工资收入应为实发工资并由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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