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俗的意思就是指债权人把债权的权益转让给其他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债权转让后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1、债权必须有效存在,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转让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和性;
3、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有关规定;
4、债权的转让和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清偿债务,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暂时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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