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老了有赡养义务吗
时间:2023-03-19 16:50:07 3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生而不养,老了有赡养义务吗

不需要。无论父母是否离婚,父亲抚养子女、子女赡养其父都应是双方当然的义务。如果父亲有抚养能力而故意不尽抚养义务,当他年老时,有权拒绝他的赡养要求。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小不养孩子,如果子女成年且有赡养能力的,父母老了需要赡养父母,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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