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
2、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
发表权
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
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