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法律规定,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造成法律规定的严重性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相关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
一、诱导消费多少钱可以立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如果在确定商家有相关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并且导致了消费者的相关利益遭受损失的,商家应该向消费者进行退还货物或者对消费进行赔偿损失。同时如果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有相关的欺骗行为,则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商品三倍价格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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