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合同纠纷须注意:1、双方通过家庭合同获得有效的土地合同管理权下进行;2、交换双方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3、交换土地为了方便相互耕种或各自管理的需要;4、土地合同管理权可相等或不相等的价格交换,交换不平等的情况下可用钱来弥补差额;5、交换土地方应订立书面合同,用交换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告给签发方备案;6、土地交换一般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注册不得真诚地反对第三方。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置换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注意写清楚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名称、住所,是自然人的,要写清身份证号。
第二,要注意写清楚要置换的土地的位置、面积、现实状况。
第三,要写清楚置换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要写清楚置换土地交付的时间,交付的方式。
第五,要约定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要写清楚双方对协议执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七,其他事项。
第八,协议的签字生效还是附加什么条件而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及四十条的规定,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人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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