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鹰潭购买商品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
2、经办人受理后进行初审
3、科长进行复核
4、中心分管主任审批
5、中心主任审批
6、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
二、鹰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或配偶身份证;
2、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三份)、20%预收款收据;
3、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5、需提供本人鹰潭市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中国银行卡(一类卡);
三、鹰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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