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要求:
1、致被绑架的妇女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致被绑架的妇女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法院如何判?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法院一般会判:
1、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二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2、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
第二十九款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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