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王”知赃收赃判刑罚款被禁收废品
时间:2023-04-25 09:41:45 24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李某某仍予以收购。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同时被法院判处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随着此起判决书的生效,德城区也发出了首个禁止从事废品职业的禁止令。

被告人李某某为河北省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2010年9月,德州某公司职工八人趁天黑之机,结伙作案,先后三次将本单位车间内价值共计86650元的不锈钢钢管、不锈钢圆钢盗出,随即联系德州一位从事废品回收业务的徐某某,连夜乘车将所盗赃物运到河北省被告人李某某的废品回收站。被告人李某某明知送来的不锈钢钢材系非法所得,但还是没有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三次将以上钢材收购,之后以高价售出,从中赚取利润近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案最终告破,参与盗窃的德州某公司八名职工及参与销赃的徐某某均被抓获归案,于2011年5月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被告人李某某被德州警方上网追逃。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某于2011年9月到德州警方投案自首。

不久前,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同时被法院判处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

据了解,新的刑法修正案规定了三种形式的禁止令,一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二是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区域,三是禁止接触特定的人。该案禁止在一年内从事废品回收职业,旨在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行为禁止制约。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旦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更多:【刑罚量刑】

全文7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罚款 最新知识
针对“破烂王”知赃收赃判刑罚款被禁收废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破烂王”知赃收赃判刑罚款被禁收废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