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2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1)共犯独立性说:这是传统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据此,“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人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性质完全不同。(2)共犯从属性说:被教唆者(实行犯)已经实施了犯罪,只是没有既遂,则教唆者(教唆犯)构成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第29条第2款之后,不再适用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对于被教唆者,犯罪未遂的适用第23条未遂犯的处罚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教唆人犯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教唆犯。如果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根据该教唆人在教唆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比如在该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按照主犯进行处罚;再如在该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就按照从犯处罚。若教唆人教唆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若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况,对于教唆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的教唆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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