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导游证办理的地点在哪个位置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延平区八一路439号)
二、南平导游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受理时限内受理。
2、审查与决定,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3、办结。
三、南平导游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旅游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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