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如下:1。承租人长期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的。此类纠纷占房屋租赁纠纷的70%,是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形式。当事人所欠的租金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企业因拖欠租金被拖累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争端的起因与经济泡沫的破灭有很大关系。一九九七年的金融风暴,不仅严重打击了香港经济的泡沫,也对深圳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导致许多寄生在泡沫经济中的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出现负增长。而这些企业和个人基本上都是为了生产、经济、办公甚至居住而租房。大量拖欠租金和租金纠纷接踵而至。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纠纷。这种纠纷近年来不少。比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来的建筑大多是厂房,现在大多改为商业用房。其中,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业主或承租人占很大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很容易发生租赁纠纷。三。因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的。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者怕麻烦,计划简单,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租房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留下纠纷的种子。4为逃避管理,偷逃税费,变相发生租金纠纷。一些业主为了不交管理费和租赁税,与承租人串通,以承包、合资、承包甚至借款等名义变相出租房屋。因此,一些承租人不仅拒付租金,还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租赁双方发生纠纷。由于当事人逃避管理和法律,纠纷发生后,合同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而失效,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5在专业市场上,欠租户联手拒付租金,引发租赁纠纷。一些亏本经营或利润较低的承租人为了弥补堤内堤外的损失,联系几个小房东(承租人)拒付租金,即少交或不交租金,以此转移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的处理方式不当或租赁房屋在产权、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缺陷,很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这将导致市场上所有承租人拒付租金甚至索赔损失。两个。它一方面反映了租赁市场的繁荣,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果不采取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我在这里谈几点看法,以便抛砖引玉。。1出租人应当依法签订租赁合同,依法出租房屋。这里强调的是合法性。房屋租赁关系只有合法,才能有效。合法有效,不仅可以大大减少租赁纠纷的发生,而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最实际的措施。要使租赁关系合法有效,首先要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俗称“先恶人后君子”。其次,合同内容不应违法。房屋功能为住宅或者工厂的,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不得在合同中变更房屋功能,出租作商业用途。第三,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合法有效,除了真实一致地表达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合同的法律内容外,还需要法律形式的要求。比如,出租人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2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经济能力有必要的了解,不得盲目将房屋出租给无经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一些租赁纠纷的发生,往往与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的盲目性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业主因为房屋空置而心慌。只要租客出现,无论他是否有能力支付租金,他都会草率签合同,甚至不签合同就把房子交给对方。因此,当对方付不起房租时,他们会注意到自己没有能力支付房租。这种纠纷发生后,受害的一定是出租人。即使法院通过诉讼决定对方支付租金,也可能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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