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高相关机关侦查效率,防止案件被久拖不决,我国对侦查羁押期限明确作出了规定,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开始计算,到侦查终结截止。换言之,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包含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的期限的。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也就是四个月,符合的情形有(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全文4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