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债权债务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对拟登记离婚,或拟通过判决、调解离婚的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处分等事宜达成之相关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4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