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如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代理机构应由收藏家协会选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拆迁补偿费是多少?
拆迁补偿费:指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房屋补偿费一般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性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4)除住房补偿外,还可获得过渡期的搬迁补偿、设备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
全文7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