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1、不同省份和地区补偿标准不同
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的省份不一样,即便同一个省份各地区也可能存在差别,其主要原因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标准要高一些,相对来说,经济落后地区补偿标准就会低一些。
2、不同房屋质量和结构补偿标准不同
显而易见,就算在同一个地区,在一样的拆迁补偿政策下,不同的房屋结构和质量状况,其补偿标准也不会一样。
3、异地安置另外有补偿
目前,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偿,另一种是异地安置,由被拆方自主选择。选择现金补偿的,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价值给予现金;如果选择异地安置,在安置的同时,每户再给予2万元的补贴,对于按时签订协议并积极进行拆迁的,有的地方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可达18000元。
不过这只是一个参考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都有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肯定会有一些出入。因此,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标准来进行详细的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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