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北京市超生罚款标准(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超生)的夫妻或者非婚生子女的公民(以下简称本市),请阅读以下内容双方),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10倍,由市统计部门征收。(2)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子女的一方,按照征收标准分两次征收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
(三)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按照统计口径收费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p>2009年,北京因超生被罚款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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