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和功能障碍,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脱发等;
2、引起身体较大疼痛,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外貌受损自杀、离婚、精神障碍等。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构成什么罪
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即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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