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社保中断后个人续缴
宁波市户籍人员
个人参保可向户籍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1)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及复印件、缴费银行卡(开户行由各区选择)。
2)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村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缴费银行卡。
市本级受理地址:解放南路257号。
宁波户籍居民或可申报、购买居民医保:
宁波本市户籍人员:
1、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
2、本市范围内各类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
3、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
4、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线下办理:
办理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的1号—23号工作日
办理地点: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或中断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最低736.2元,基本医疗保险3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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