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的运输业务中,买卖双方为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时能得到赔偿,均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因价格条款不同,投保方可能是卖方,也可能是买方。由于投保出口货运保险险别不同,其保险费率各异,赔偿的范围也有区别。
所以外贸公司应根据出口商品的性质、不同的运输工具、路程的远近季节性天气的变化,以及运抵国当时的具体情况等有关因素决定投保哪一种险别较合理。决定投保险别之前,必须了解各种险别有关的责任范围。目前,我国人保公司各种运输保险条款所规定的范围,都与国际上保险公司同类条款所规定的范围相似。但对个别外商坚持要使用伦敦协会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简称ICC)的,我国人保公司一般都会接受。伦敦协会把三种基本险条款分为ICC(A)(B)(C)。ICC条款中的(A)(B)(C)的责任范围实质上与我国人保的一切险(ALLRISKS),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简称APA)和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简称FPA)相似。外商要求用ICC或CIC(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条款均可接受,但必须明确规定投保其中的任何一种基本险。同时可根据商品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加保一此适当的附加险别。由于投保的险别不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也不同,因此,其收取保费的费率就不一样。
自70年代末以来,国际贸易的运输工具及其卫星导航设备不断改进和现代化,我国出口商品的品质和外包装也在不断改进和提高,适应远洋运输。除粮食、饲料、化肥、石油、钢材等大宗商品是整船散装之外,其它大量出口的杂货,基本上是集装箱运输,安全性大大提高。然而目前我国不少进出口公司在出口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仍不分时间、国别和地区的远近等情况或集装箱整箱(FCL)装运的现实,在合同保险条款中通通订一切险和兵险。这种不区别情况的投保,增加了险费的支出,浪费了不少外汇。例如:运输到港澳的商品,投保平安险的费率为千分之0.8,而投保一切险的费率是千分之2.5。
但从广东各岸水陆运输到港澳的航程均不足一天,如遇台风或雷暴时,码关均不装卸,船舶也停航不开,而很多外贸公司仍投保一切险,有的甚至加保兵险,实在是一种浪费。如果全广东各口岸运输到港澳每年的投保金额为100亿美元计,投保平安险的保费是80万美元,而投保一切险的保费是250万美元,投保平安险一年即可节约保170万美元。各外贸公司的业务员如果对出口运输投保工作能依据不同情况,认真研究该批出口应投保哪一些险别,做到既安全、又省费,预计全国每年可节约上亿美元的保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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