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区6个车管分所位置及业务办理范围
城北分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北路三叉矶大桥南侧
机动车业务类型
①注册登记;(含所有车型)
②抵(质)押和解除抵(质)押登记(备案);
③核发年检合格标志;
④补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驾驶证业务类型
①补证换证;
②体检录入。
其他业务类型
①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②交通违法查询,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③新车保险;(由保险公司驻所受理)
④车辆购置附加税;(由国税局驻所受理)
城西分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466号
机动车业务类型
①轻型载货汽车、小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
②抵(质)押和解除抵(质)押登记(备案);
③核发年检合格标志;
④补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驾驶证业务类型
①补证换证;
②体检录入。
其他业务类型
①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②交通违法查询,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直属分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1号交警大楼
机动车业务类型
①转移登记(转出、转入);
②变更登记;
③抵(质)押和解除抵(质)押登记(备案);
④注销登记;
⑤补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⑥初次申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驾驶证业务类型
①补证换证;
②转入(军转、外籍、异地);
③体检录入;
④驾驶资格恢复、注销。
其他业务类型
①新车保险;(由保险公司驻所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全文8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