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符合改判条件的会改判,一般复核有这些结果:
1、终止复核。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如何做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有误变更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误的能改。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后,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调查程序违法的应当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流程有什么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流程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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