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它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一、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
2、银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3、管理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确认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返还《他项权利证书》,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
6、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除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交易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卖方身份证、未办理过户的交易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按照《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应提供《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和《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存入《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约定银行帐户的首付款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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