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拘役的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醉驾拘役的规定:
1、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犯罪行为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罪的,犯罪人只采取非法剥夺别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定在某个地方,犯罪行为较轻;
2、就犯罪人本身而言,这种行为可能随时危及别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此类犯罪,可以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首先,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其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发放给劳动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回家的天数,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
同时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根据他们的劳动表现,等情况酌量发放给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不是必须发给报酬。
这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的规定,是有差别的。
最后,被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之前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追诉时效的限制,追诉时效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而定。
而拘役最高处6个月,所以拘役的追诉时效是经过五年,经过5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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