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非法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二、倒卖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倒卖武器装备罪判刑如下: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出卖、转让了大量武器装备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法院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裁判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只要发生该行为,无论是否造成盈利的后果,均构成本罪。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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