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澧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了一起因赴朋友庆功宴,而在途中因酒驾导致死亡的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去年7月15日,陈某几经周折终于通过了驾驶证考试,取得了C1驾驶证,为此陈某邀请了一帮兄弟喝酒庆祝。酒后,几人相约前往KTV唱歌,于是分别酒后骑车前往。其中,周某酒后驾驶陈某的二轮摩托车搭乘陈某,在行驶过程中因超速驾驶冲出道路两侧护栏撞向房屋墙体,造成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重伤的交通事故,使得庆功宴悲剧落幕。
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认定受害人周某违反交通法则,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明知周某酒后无证驾驶仍将其摩托车交由周某驾驶,亦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周某家属向澧县人民法院起诉陈某,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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