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提出司法解散的条件是:
1、申请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民法典中法人股东解散时股权怎么办
公司解散后,法人代表作为公司股东,如果经清算还有剩余财产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完成清算注销公司后,股东股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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