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
1.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2.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当如何起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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