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中有哪些无效条款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有:
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
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二、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如何支持
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是能够支持的。但是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协议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协议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条款是可以直接写在借款协议中的,就算债权人跟担保人另行签订了担保协议,但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的,担保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担保协议是具有从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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