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了逮捕证,则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逮捕是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这里的公安机关是指县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如XX县公安局,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无权签发逮捕证的。
逮捕证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它既是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证明,又是执行逮捕的法律凭证,被逮捕人应当接受逮捕,如抗拒逮捕,则可以使用械具,甚至武器。如有其他人员阻挠逮捕,也可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逮捕证在有关的案件解决中是不可少的证件,有关的人员进行逮捕时,肯定需要有关证件的运用,否则有关的部门是没有权益进行操作的,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践行相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法律上的保障,在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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