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量刑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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