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管辖由属地检察院办理,认为不适合办理的,可以报上级机关指定管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一、检察院都直接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啊
人民检察院一般进行直接受理的案件种类包括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等。除此类案件外,一般案件都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二、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归谁管辖
一般情况下,谁发现谁管辖。即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如果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活动中首先发现的,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将具体情况通知监察机关。在移送起诉前,应当将相关材料交监察机关,由纪委监委作出纪律或政务处分。如果双方通过不同渠道发现的,且都经过初步核实的,则由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案件属于较为单纯的渎职犯罪,且与检察机关具体办理过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关联,一般交由检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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