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割分配如下: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归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归双方共同所有;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应当在确定性质后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前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会归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若在结婚前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先进行商议分割,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应当以商议结果为主。若一方对商议结果不满,可以申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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